2020年6月,南京高淳法院被省高院確定為南京市唯一一家“試點工作相當於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的法院。
試點工作開展以來,高淳法院積極探索推進試點工作。在省市法院指導下,出臺了《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關於開展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等同試點工作的意見》。截至目前,已有20多人向法院申請個人債務清算。經篩選,已立案受理個人債務清償案件8件,涉及債權人129人,執行案件96件,涉及債務7300萬元。截至2021年1月8日,高淳法院已審結3起案件,涉及債務總額近600萬元,債權人80餘人。
2019年7月,國家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的改革方案》,明確提出要研究個人破產制度,著力解决連帶擔保債務問題因企業破產而產生的自然人。探索建立個人債務清償機制,可以在傳統的追債執行模式之外,為債務人、債權人和社會提供一種雙贏的債務清償模式。
試點工作結束後,高淳法院成立工作組製定實施方案,並組織骨幹力量對試點法院進行調研,深刻瞭解個人破產模式的路徑選擇、實際操作、難點問題和經驗。2020年6月,南京大學破產領域的專家學者應邀參加論壇,深圳市破產法學會等組織的專家應邀出席論壇,進行諮詢交流,聽取有關試點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共性問題和難點問題的專業意見。
高淳法院審判委員會結合本地區實際,在上級法院的指導下,經過多次審議,下發了《南京市高淳區人民法院關於開展類似職能個人破產制度試點工作的意見》,這就使得個人債務的清償有章可循。同時,採取“甄別主體、嚴管廉潔”、“財產調查”等措施,做到“兩個必須、四個100%”“三大舉措,如“規劃、抓三方主體”,“相當於個人破產制度功能的試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案例簡介>>>
申請個人債務清算
人們從巨額債務中解脫出來
顧某是南京市高淳區的債務人,今年58歲。他從2003年開始承包這項工程,但後來蒙受損失,欠下了大量債務。為了掙錢還債,顧某先後到浙江杭州、安徽蕪湖、河南開封等地打工。顧是他家的老大。他的妹妹癱瘓了,弟弟意外死亡。86歲的父親臥病在床,只有80歲的母親照顧他。顧某不得不外出打工還債,17年沒回家。
2020年11月,顧某向高淳法院申請個人債務清算。經審查,高淳法院决定受理此案,並指定南京市高淳區法律援助中心為顧某個人債務清算案的經辦人。南京市高淳區法律援助中心委託江蘇分發律師開展相關工作。2020年12月21日,在高淳法院的召集下,債權人會議通過了顧某的債務償還計畫。按照方案,在償還127.8萬元債務總額的57.28%後,債務人顧某將全部解除未償債務,並視情况經過一年的信用測試期後恢復其信用。“老老實實不幸”的債務人顧某終於能够從巨額債務中解脫出來,獲得新生。
夫妻倆欠了400多萬元
還本付息使債務减少了近100萬元
債務人張某和王某均為夫妻,年齡65歲。張某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王某患有心臟病。張先生於2000年左右開始經營牲畜飼料業務,並涉足水產養殖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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